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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球资讯:台湾台中妙龄女卖手机号赚500元 诈骗集团却拿去骗11.5万元黄金

玩球网 2020-10-05 14:53:59

台湾台中市林姓女子在去年8月间以300元向人购买一张SIM卡后,再以500元价格,转卖给绰号「小恩」的诈骗集团,藉此获利500元,歹徒取得该手机门号后,向苗栗县张姓女子谎称,有管道可高价贩卖黄金,只要张女协助刷卡即可,张女不疑有他,到银行购买11.5万元黄金后,交付给一名歹徒,事后才知受骗,警方循线查获林女,台中地院审结,依帮助诈欺罪,判林女拘役20天,得易科。

 

根据判决书,台中市林姓女子(27岁)在去年8月17日,以300元向人收购手机门号后,于同年9月14日,以500元代价,在台中火车站外第一广场,将门号贩卖与年籍不详昵称「小恩」所属的诈骗集团。歹徒取得门号后,在同日晚间就以LINE昵称为「刘建连」的账号,向苗栗县张姓女子谎称,有管道可以高价卖掉黄金。

 

张姓女子为了赚钱,不疑有他,随即到苗栗县头份市某银行,刷卡购买11.5万余元的黄金,随后在交付给歹徒,张女事后迟迟收不到贩卖黄金的获利,才知受骗上当报警。

 

警方循线查出歹徒使用的门号是林女所贩卖,循线通知林女到案说明,林女否认有帮助歹徒诈欺的意图,全案依帮助诈欺罪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检方侦结起诉。

 

台中地院审结,认定林女明知目前社会以各种方式诈财恶质歪风猖獗,令人防不胜防,复加以诈财者多借用人头移动电话芯片卡致使警方追缉困难,诈欺事件层出不穷,手法日益翻新,还甘愿沦为贩卖人头移动电话芯片卡,以供他人逃避犯罪查缉,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助长犯罪歪风,并增加追缉犯罪困难,且造成被害人损失,但考虑到林女在案件审理时已承认犯行,依帮助诈欺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2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