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8月26日电 (记者邓圩)深交所26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就深港通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深交所介绍,深港通方案设计坚持“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和模式不变”的原则,吸取了沪港通成功经验,在交易结算方式、投资额度管理、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市场监察、自律管理等主要运作机制和制度安排均参照沪港通。 深港通下港股通股票与沪港通相比,差异在于扩大了港股通股票范围,在沪港通基础上,新增了市值在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并且包含了在深沪交易所和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全部a+h公司的h股。 深港通与沪港通一样不设总额度限制,设置了每日额度的限制,额度计算公式和计量口径、额度控制机制、汇率转换、额度使用情况公布方式等,均与沪港通现行机制完全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