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投行方面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在日前证监会组织召开的保荐机构专题培训上,证监会发行部人士详细讲解了关于再融资的审核意见,并发布了多项窗口指导意见。其中,新增两项窗口指导意见,包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不得通过通道参与定增,并严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非资本性支出。另外,证监会还对募集资金的投向作出进一步的限定,并再次明确,不鼓励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