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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深圳证监局向万科钜盛华发出监管函

玩球网 2016-07-23 00:00:00

  □本报实习记者 韩晗

  深交所21日分别向万科公司和万科公司第一大股东钜盛华公司发出监管函。深交所表示,万科于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9条和第2.14条规定。钜盛华公司在去年12月和今年7月披露拥有万科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目前仍未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专家表示,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是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任何一方都不能将私利置于法律程序之上。

  要求两家公司合规信披

  20日,万科发布公告称,公司确于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深交所和深圳证监局提交了上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