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傅苏颖 “投机往往是通过短期的炒作热点和概念来实现套利,此次监管层规定和延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的锁定期,加大了套利成本,有助于在大潮退去后,分辨出哪些公司是在‘裸泳’,并挡住一部分以投机为目的的重组行为的发生。”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证监会近日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从3个方面入手全面收紧“炒壳”,其中,《重组办法》提出,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重组办法》取消了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的股份都要锁定36个月,这将有效防止投机性借壳。此外,过去可以通过代持、分仓等办法来钻空子,现在把其他新进股东的锁定期也延长到24个月,就堵住了这一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