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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罚光大证券 图解乌龙指事件影响(多图)

玩球网 2013-08-31 00:00:00

监会重罚光大证券
 
  鉴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公众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了较大损失,本着严格执法,严肃追责的原则,根据《证券法》第150、202、207、233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70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0、78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以下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市场禁入措施:
 
  (一)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4278.08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285668.48元。
 
  (二)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三)对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
 
  (四)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相关责任人员,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始末
 
  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这一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一起因交易软件缺陷引发的极端个别事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交易所迅速反应、紧急处置,并对光大证券立案调查。鉴于该案属新型案件,中国证监会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外部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咨询。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光大证券在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信息依法披露前转换并卖出ETF基金、卖空股指期货合约。
 
  光大证券在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根据公司《策略交易部管理制度》中关于“系统故障导致交易异常时应当进行对冲交易”的规则,开始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至中午休市卖空235张),并向部门总经理杨剑波汇报。同时,光大证券接到上交所问询,开始内部核查。
 
  11时20分左右,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向杨剑波询问情况后,向总裁徐浩明汇报大盘暴涨可能和策略投资部的操作有关。
 
  11时59分左右,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在对事件情况和原因并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地向记者否认市场上“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误导信息在12时47分发布并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
 
  13时开始,光大证券因重要事项停牌。经过法定的披露程序,14时22分,光大证券公告“当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信息披露前,11时40分至12时40分左右,徐浩明、杨赤忠(助理总裁、分管策略投资部)、沈诗光、杨剑波等人紧急商定卖空股指期货合约、转换并卖出ETF对冲风险,责成杨剑波负责实施。13时至14时22分,光大证券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共6240张,获利7414万元。同时,转换并卖出180ETF基金2.63亿份、50ETF基金6.89亿份,规避损失1307万元。以上两项交易获利和避损合计8721万元。14时22分以后,光大证券继续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止收市新增卖开750张,买平2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