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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评估基础脆弱 彩虹股份澄清仍难释疑

玩球网 2015-12-17 00:00:00

    ⊙记者 石丽晖 ○编辑 全泽源

    12月16日晚间,针对本报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关联交易的质疑,彩虹股份发布了澄清公告,但这是一份澄而不清的公告。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关于此次资产出售的评估报告早在2015年7月30日就已出具,但公司的停牌时间则选择在2015年11月26日。如此颠倒顺序会否产生内幕交易问题值得关注。

    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为何不采用成本法而采用收益法,彩虹股份表示机器设备组合价值不必然等于单台机器设备的简单相加,而是各资产之间产生协同效应的结果。此外,出售资产包括79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因此不宜采用成本法。

    采用收益法时,未来预测收入贡献除了设备本身,还要有人员、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投入,收益法评估不能做出合理判断。通常实务中会把一套机器设备看作一个业务去评估,如果伴随设备转让,配套有销售人员、业务固有的市场占有,是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因为评估对象是整个业务。而彩虹股份这次仅就生产线设备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并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