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潘清、许晟)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4日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拟实施的熔断机制在9月7日至21日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4861条反馈意见和建议,三家交易所对熔断规则作了一定的修改。 关于熔断时间长度:三家交易所将征求意见稿中触发5%熔断阈值暂停交易由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但保留了尾盘阶段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候触发7%暂停交易至收市的安排。 关于与现有涨跌停板制度的衔接:三家交易所认为放宽或取消涨跌幅限制会影响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杠杆类业务风控措施、市场监察指标等现行制度安排,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影响也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