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 有媒体报道,再烂的壳公司都至少有三四家借壳方在谈,待价而沽的老板“谁给的价钱高就卖给谁”,一般壳费最低4亿元。笔者认为,应加速股市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壳费的根源。 虽然借壳重组双方大多不会面对面讨论壳费,但中介机构会根据双方的意思制定方案,并将壳费巧妙地嵌入其中。目前卖壳方对潜在的买壳方都有一定要求,一是热门行业,二是未来股价涨幅。 卖壳方获得巨大壳费利益,而买壳方虽然付出壳费,但可通过再融资、减持原始股等手段从市场变本加厉地捞回来。那摆不上台面的巨额壳费就好比羊毛出在羊身上,借壳重组双方都是利益获得方,而中小投资者和整个市场就是利益损失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