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参加财经年会时表示,此次股市异动反映了市场对转型改革的过高预期与短期经济表现未达预期的矛盾,同时也反映了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和监管制度的缺陷,未来需要加强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总结本次股市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证券法》的修订。 具体来看,第一,杠杆交易的过度、无序以及监管不完善,放大了资金式的缺陷。从2倍到3倍的伞形信托到单一信托,到5倍到10倍的民间配资。证券公司过度追逐利润,放松系统接入的审核和证券实名制的要求,放任证券账户分仓管理软件的滥用,对各类集合投资计划、伞形信托、P2P等市场行为监管主体和规则不统一,场外配资和过度加杠杆不能实行有效的监管。证监会由于不能对场内场外的融资行为实行统一监管,因而难以有效知道这个阶段股市发展当中的状况,当处置风险的时候,也难以拿出更加有效和准确的调控手段。 第二,多空机制不均衡,失去了市场自我平衡的能力,造成单边上扬局面,急涨之下必有暴跌。中国交易制度的设计鼓励做多,抑制做空,融资容易融券难,融资规模占融资融券余额的比例不足1%。这样的单边机制,造成了市场容易涨,而急涨之后必然会有急跌。股指期货没有很好地发挥风险管理的功能,投资者难以有效对冲现货市场未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在股票市场上,股票的波动是常情,如果有多空制约机制,就会减少剧烈的上和剧烈的下,会减少波动的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