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控股子公司股东之间的纠葛,随着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裁定书进入了全新的阶段:裁定受理浙江德美公司的破产清算。 上海绿新控股股东香港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集团”)再次函告公司:顺灏集团承诺,将依法承担公司为浙江德美向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责任,顺灏集团根据公司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将共计约1.7亿元现金交由法院冻结并存入指定的相应银行的账户或上海绿新账号,上海绿新“实际上已不存在任何实际损失。” 上海绿新和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的“故事”起源于2013年。查阅公司过往公告可知,2013年6月28日,上海绿新与王斌等5名自然人签署了关于《王斌、王钊德、徐幼梅、沈一萍、王桂仙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文件。实施股权转让后,上海绿新占浙江德美60%股份,王斌占40%股份。浙江德美成为上海绿新的控股子公司。 但是,合作的“蜜月期”没过多久,这项合作就出现了重大的不可控问题:上海绿新发布公告称,2014年12月,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的合作方暨实际经营管理者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存在严重违规及其他行为。公司实施的监督和控制措施无法实施,派出高管及相关人员现场检查受阻,派驻财务经理已经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与浙江德美的实际管理层反复沟通未果,公司对浙江德美已失去了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