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a股上市公司西藏旅游的大股东国风集团正在和另外两位股东胡波、胡彪打官司,原因是这两个人在一天之内一下买进了西藏旅游的大笔股权。 西藏旅游公告显示,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收购西藏旅游6.4%的股权,加上两人原来持有的股份,二人合计持股比例达到9.59%。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这已经构成了举牌的条件。《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天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业内称之为"举牌"。 然而,胡波、胡彪显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7月17日,证监会西藏监管局,认为胡波、胡彪的收购行为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两人予以警示。8月3日西藏旅游公告,控股股东--国风集团已于2015年7月27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判定胡波、胡彪的收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北京威诺律师务所主任合伙人杨兆全认为,国风集团显然是担心控股权旁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