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8月4日电(记者吴燕婷)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8月3日发布通知修订两融细则,明确要求投资者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