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一些合同中的“默认选择”项目,因容易被忽视而频频造成投资者权利受损。12386热线提醒投资者,应仔细审阅合同中的条款,维护自身利益。 来自内蒙古证监局的消息显示,自2015年4月底始,内蒙古证监局陆续收到“12386”业务系统转发的相关投诉6起,均投诉某证券公司营业部挪用客户资金购买基金的事宜。经讨论分析,内蒙古证监局对该证券公司部分营业部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一是客户资金无法即时可取是由投资“某基金”所致,参与该基金投资后,资金“t+0”可用,“t+1”可取;二是投诉者均为网上开户,调取电子记录发现,证券开户流程中确有相关货币基金投资协议,用以将客户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某基金”,且基金业务有关合同均经客户签字确认;三是经调查人员模拟网上开户流程发现,参与“某基金”投资为该公司网上开户电子合同中的默认选项,如客户不对选项加以修改,则视客户默认将闲置资金投资于该货币基金。 至此,众多投诉事件背后的“真相”水落石出。一方面,投资者在开户合同审阅中留有疏漏,造成自身在未明确合同条款情形下即签字确认;另一方面,该公司开户流程中存在瑕疵,易致投资者“误操作”。最终,在内蒙古证监局的督促指导下,证券经营机构与投诉者反复沟通,双方达成协商和解。经此“一诉”,公司修改了开户流程,使业务流程得以规范,服务质量得以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得益于“12386”热线渠道的畅通,投诉维权的时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在肯定投诉办理结果的同时,也认识到审阅合同知晓自身权利义务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