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表示,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总额为1万亿元,占2015年到期地方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53.8%。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以一定规模的政府债券置换部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