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外汇局:纽约上市的阿里巴巴并非境内企业

玩球网 2015-02-16 00:00:0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昨天,外汇局发布《2014年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最受瞩目的是外汇局特意安排了一篇专栏文章解释为什么阿里巴巴不含在我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统计中。

   2014年,阿里巴巴在美上市ipo融资额达250亿美元,而我国统计的当年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筹资规模为342亿美元,后者并不包含阿里巴巴这类公司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

   报告称,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统计对象是指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法人机构,而非中国背景的公司。目前,国内企业海外上市有两种途径:一是经证监会批准直接在海外上市,也称h股公司;二是红筹模式,即国内企业股东首先在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收购或协议方式控股国内企业,spv再从境外证券市场上市,也称红筹公司。报告中涉及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是指前一种情况,即境内注册公司直接在海外上市。 2014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阿里巴巴是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该公司注册在开曼群岛,实际是特殊目的公司。统计口径上,该公司是境外企业而非境内企业,因此不属于境内企业海外上市范畴。据了解,马云旗下的蚂蚁金融服务集团等业务并不归属上市公司。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企业以红筹模式在美国纳斯达克和证交所挂牌上市筹资金额达254亿美元,除阿里巴巴外,还包括京东商城、聚美优品、迅雷、陌陌等14家企业。2014年,真正属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且筹资规模排前三的企业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平安,筹资金额分别为65亿、56亿和47亿美元,这均包含在342亿美元的统计规模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