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昨天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扩大了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并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采取了递延纳税政策,从而进一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