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锐 ○编辑 邱江 为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审批效率,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证监会于2014年10月23日正式发布了经修订、完善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如今,新规落地已两月有余,但外界的关注度却从未消减。为厘清政策概念,解答市场疑惑,推动新办法的贯彻落实,证监会昨日特别通过微访谈的形式对并购重组新规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再次强调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重组、利用并购重组信息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 为进一步减少和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修订后的《重组办法》和《收购办法》已取消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的审批;亦取消了要约收购事前审批及两项要约收购豁免情形的审批;同时实行全新的并联审批模式,以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审核效率。据了解,2014年1月至11月,证监会共审核236家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交易金额达到2971.1亿元。 不过,审批的松绑并未意味着监管的放松。证监会昨日表示,在减少和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后,证监会将及时关注、严密跟踪、统筹分析、准确研判市场上违法违规新情况、新动向,本着“三公”原则,在事中事后,依法据实采取监管措施或进行行政处罚,并支持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机构充分行使自律职责,共同规范并购重组业务,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