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思路在水资源领域开始发酵。
2014年11月,水利部发布《取水权转让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依法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个人,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有偿转让其通过部分措施节约的水资源。
实际上,2014年7月水利部就提出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和广东7个省区开展水权试点,迈出水权交易的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