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地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港股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价收入,自2014年11月17日起,暂免征收营业税。p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