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4日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办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简称《收购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行并联审批方案等。
《重组办法》和《收购办法》主要包括明确对借壳上市执行与ipo审核等同的要求,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允许借壳上市等内容。
并联审批后,证监会无需等待相关部委批复,这将进一步缩短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全过程时间,提升并购重组效率,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功能。
加强规避借壳行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