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这两条规定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了宪法上的依据。
借着宪法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该院审理涉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情况及典型案例。根据三中院的通报,近几年,被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从“倍数级”进阶至“指数级”爆炸式增长,酒店、快递公司、外卖平台等企业成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