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取差价却不顾及卖掉的银行卡会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四名20岁出头的小伙因此栽了跟头。11月11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未央区华远•锦悦中心广场公开审理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与忏悔。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对四名被告人均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8000元继续予以追缴。
该案审判长魏琼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而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是此类违法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法官在此郑重提示,如果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庭审前后,为进一步提升公众满意度,未央法院还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传销活动及戒毒知识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发放民法典、人民司法、卫生防疫包、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